财政部近日出台通知,对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有关问题进行明确,其中提出,目录及标准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财政部称,经国务院同意,中央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暂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执行,待《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后再行调整。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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