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在营业额的基础上,要收取2%的服务费和手续费,是不是能降低一些呢?”前段时间,市民胡先生拨通了“12345”热线,向接电话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金冬江反应电子商城相关费用过高的问题。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为进一步改善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近日,驻马店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驻马店市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电子商城运行管理相关事项,并决定从2020年10月1日起,电子商城交易服务费标准由2%将至1.5%。
同时,文件还明确了驻马店市将执行统一的电子商城交易规则及管理制度,各县区不再单独设置附加限制条件;供应商入驻电子商城后再驻马店市范围内自由经营,采购人不得设置影响公平、公正的限制性、倾向性条件;各县区财政局对本县区采购单位在电子商城的采购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对违规采购人和供应商依法依规处理处罚。
“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较为困难,只能勉力维持,目前经营发展慢慢恢复,交易服务费降低后,一笔50万元的交易,服务费由1万元降低至七千五百元。”胡先生表示,按照公司经营情况,预计每年仅此项支出可减少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