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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石城推行“不见面开标” 持续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

日期:2021-08-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为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打通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最后一公里,进一步节约企业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石城县全面推行 “不见面开标”。

  一、明确推行“不见面开标”实施范围。具备受理适用报价承诺法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适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适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水利施工招标项目,适用综合评分法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推行“不见面开标”。

  二、规范推行“不见面开标”操作程序。招标(采购)人在招标(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制作中载明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明确投标人 “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获取方式等事项。投标人通过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如确需提供样品的,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供应商指派专人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

  三、划分推行“不见面开标”工作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不见面开标”工作的督促指导。交易平台建设管理部门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代理机构沟通协调,切实强化“不见面开标”交易服务保障。采购人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主动落实采购主体责任,载明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熟练掌握网上操作流程,广泛宣传推行的重要意义。投标人要熟练“不见面开标”流程,确保设备、网络等状况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