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徽省亳州市不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持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实”字当头、“干”字为先,在数字政府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等多领域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截止到去年,亳州市共有102家单位开展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70个,支出9.36亿元,较上年增加1.41亿元。
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之所以取得不俗成绩,离不开多年来制度体系的搭建、项目结构的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以及工作机制的完善。
立柱架梁夯实制度
近年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推进以及机关事业机构改革的深化,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范围产生深刻影响。为了与新的形势、政策相适应,亳州市财政局及时研究政府购买服务最新政策内涵,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每年修订一次政府购买指导性目录。
2014年,当政府购买服务的改革春风吹到亳州时,该市便决定先从制度建设入手构建改革框架。当年6月,为落实国务院、安徽省政府关于实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工作意见,该市出台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为亳州市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奠定了第一块制度基石。《通知》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义、购买范围、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等内容,并附文公布了亳州市购买服务指导目录。2015年,该市财政局陆续出台了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方面近10份文件,推行清单制度,修订指导目录等将政府购买服务的制度改革迈向纵深。2016年,该市出台了《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根据《预算法》赋予的预算绩效评价原则和手段,量化前期工作、实施过程、绩效结果、满意度等方面指标,严格约束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执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行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制度建设继续蹄疾步稳。2017年,为大力支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亳州市财政局联合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通知》,首次明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在政府购买服务中的角色定位,强调了“过渡期”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特殊政策。同年,为切实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转发了安徽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并提出若干落实措施。实施意见内容丰富、政策具体,对社会组织支持力度前所未有,包括新增公共服务支出向社会组织购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具备一定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延长到3年等。
经过几年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的“四梁八柱”已搭建完成。据悉,近期亳州市财政局根据《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又及时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清单管理。
下足“三个功夫”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效
功夫一:优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结构。2014年,亳州市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之处,全市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中公共服务项目比例偏低,政府履职辅助服务等项目比例偏高。因此,亳州市财政局通过积极改善项目安排,增加购买公共服务投入,如,数字政府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医疗卫生、残疾人服务、生活垃圾处理等。公共服务项目占总服务项目的比重已由2015年的41.4%提升到2019年的83.7%。据统计,2019年,亳州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总数达173个,支出金额为7.84亿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整体得以优化。
功夫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面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快速发展,亳州市财政局厘清工作思路,确定“快中有稳,稳中求高”的原则,进一步追求政府购买服务“质效”的提升。自2016年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后,连续3年开展对政府购买服务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集中报审,对80个项目绩效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重点反映目标任务完成、资金使用、项目管理、基础工作、群众满意等情况,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提高购买服务预算绩效,支持全市城乡社区文化公益活动、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社会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管控、城市园林绿化等。为支持政务服务“全程网办”,亳州市数据资源局与邮政速递物流公司亳州市分公司签订网上办事大厅邮寄购买服务合同,去年仅亳州市本级就办理证照邮寄80238件,支付资金70万元。今年前2个月,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证照邮寄数量已达44015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后,该市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口罩投递配送等,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
功夫三:理顺工作机制。经过几年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践,亳州市财政局探索出了一系列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宣传推广机制。亳州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以来,积极在市级主流媒体、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宣传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政策及动态,举办多场业务讲座。去年,市财政局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发动全市机关、学校、社会组织的人员参加“闻政杯”全国政府购买服务知识竞赛,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攻势”。另外,在去年印发《关于严禁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师不足等问题的通知》基础上,该市在《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于今年3月1日施行之际,利用多种媒介开展广泛宣传,特别强调不得将“负面清单”中的采购货物或工程、人员聘用、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等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二是信息公开机制。每年3月底前,该市、县区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当年计划实施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购买方式、购买服务起止时间和资金来源等基本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三是会商调研机制。每年财政部门都选择一些单位会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解答疑问,共商推进改革的措施。四是督查督导机制。市财政局例行对县区每年进行两次督导。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历经5年多的时间,亳州市财政部门以“绣花功夫”的飞针勾勒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新局面,创新了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治理方式,推动了转变政府职能,支持了社会事业发展和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