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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精准发力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日期:2023-10-16 来源:大众网

今年以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邹城市分中心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服务水平,以有力举措助推政府采购交易营商环境再优化。

  邹城市分中心推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依托济宁市中心智慧交易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邹城分中心取消纸质投标文件,为供应商节约投标文件制作费,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参与投标,为供应商节约人工费、差旅费、住宿费。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度。

  为助力中小企业发展,邹城市分中心以“服务+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中标率显著提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型企业,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2021年1月1日起至今,200万以下货物和服务集中采购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参与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数量达100%。

  在价格扣除上提幅增益,邹城市分中心对未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 2%—3%顶格提高至6%。

  邹城市分中心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切实支持环境保护,全面助力节能环保低碳健康发展。督促采购人明确采购绿色产品需求,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具体价格扣除比例或评审加分标准。对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必须采购已经认证的产品;对实施优先采购或执行推荐性绿色采购标准的品目,明确在评审时给予相应评审优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的项目,给予10%的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项目,在价格评审项及技术评审项中分别给予价格评审总分值、技术评审总分值10%的优惠。对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同时享受绿色采购政策的价格扣除或评审加分优惠措施的,分别计算、叠加执行,确保相关企业主体的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截止目前,邹城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164个,交易额4.79亿元,同比增长3.16%,节约资金0.43亿元,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