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财政厅现决定废止以下规范性文件:
一、《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首购办法》(湘财购〔2019〕21号);
二、《湖南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绿色)产品办法》(湘财购〔2021〕28号)。
《湖南省首购产品目录(第四批)》(湘财购〔2022〕11号)和《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第十一批)》(湘财购〔2021〕18号)因与以上文件密切相关,同步予以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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