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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财政局多措并举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日期:2023-12-08 来源:经济网

近年来,江西省上犹县财政局着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政府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据了解,上犹县财政局主要采取以下六项工作举措。

一是加大营商环境政策宣传力度。制订上犹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明白清单,清单中列明“政府采购概念、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方式、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投递、政采贷办理、质疑投诉渠道”等内容,政府采购当事人可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知晓政府采购知识。

二是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全面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在政府采购项目开展前30天提前发布采购意向公告。采购意向内容包括主要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规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行为,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免收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需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鼓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二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需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制定的媒体上公告。今年1-3季度该县采购意向公开占比达100%,合同签订平均时长缩短至7.72天,合同公示及时率达100%,累计免收保证金679.42万元。

三是全面开启远程异地、不见面开评标模式。通过实施所有政府采购项目远程异地、不见面开评标等方式,降低供应商投标的成本。今年1-3季度该县远程异地评标率达100%,不见面开标率达100%。

四是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今年1-3季度,该县中小微企业合同占比达84.66%。

五是公平对待供应商。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资格条件中不得对不同所有制、内外投资企业和外地企业等实行差别待遇,本地、外地投标人一视同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资格条件中不能存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或采购人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或者办事处等排斥外地投标人的行为并就违反统一大市场建设行为进行专项部署、调度和清查。

六是抓好政府采购需求调查。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采购需求调查,并由三名以上专家出具政府采购需求调查报告,对政府采购需求全面把脉,实现最合适的采购价格、最优(公平)的技术、服务和商务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