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至16日,政法司、通信司组织赴山东、安徽开展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立法调研活动。 调研组一行分别与山东、安徽通信管理局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就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特殊性和立法必要性、集中招标、招标代理等问题进行了座谈。 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办法》的立法必要性,对相关制度设计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推动《办法》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工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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