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招标采购实务操作及法律风险防范与监督
管理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已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实施条例》更好的规范了招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招投标从业人员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依法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处理好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控制好经营风险环节,确保招投标监督与合同管理工作规范进行,《中国招标》周刊社决定举办“招标采购实务操作法律风险防范与监督管理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采购活动中所涉法律问题分析
1、《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两个《标准文件》解读、应用与实务
2、即将出台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条文解析;
3、即将出台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条文解析;
(二)招投标采购操作实务与案例解析及疑难问题解答
1、招投标前期策划、招标方案的制定与招标策略;
2、各种采购方式的特点、要求、注意事项和具体操作技巧;
3、两阶段招标、框架招标、年度资格审查招标及其注意事项;
4、标段划分需要考虑哪些因素,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5、如何预防高价围标、低价抢标、陪标、串标等违规行为;
6、开标异议与答复中的注意事项;
7、两个评标原则、六大类评标方法的选用,以及商务标、技术标评标细
则的设计和评分评价方法;
8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认定;
9、澄清的合法性及其注意事项;
10、废标的合法性及八种常见法定废标条件详解;
11、定标与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2、合同履行过程中纠纷和索赔的正确处理确保实现质量、价格、采购
工作效率三大招标采购目标;
(三)招标投标监督管理与稽察实务
1、如何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服务招投标工作能力;
2、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与稽察办法及建设项目稽察;
3、招标投标活动八类违法行为及监督依据;
4、纪检监察机构在资审、开标、评标、处理投诉等招投标的各个阶段应
该注意的重点;
5、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
6、开展招投标监督体系的现状总体评价与手段创新;
二、培训对象
各地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中心的相关人员;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招标采购、基建工程、项目开发、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3月22日—27日(22日全天报到) 地点:厦门
时间:2013年3月27日—4月1日(27日全天报到)地点:昆明
时间:2013年4月19日—24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重庆
时间:2013年4月19日—24日(19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
四、相关费用
26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52706561 51522700 报名传真:010-52706562
附件:报名回执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