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招投标配套法律制度,增强招投标制度的可操作性,推动招投标规则的统一。为广大招投标从业人员及监督管理人员在招标采购及评标活动中依法组织实施,提高管理技能和实务操作水平,科学、有效地作好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环节出现问题,掌握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提高监督能力和质量,保证招投标工作规范进行。中国招投标教育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采购实务与监督稽查高级培训班”。同时对2011年12月20日国家九部委共同颁布的《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培训,届时将邀请国家发改委、住建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有关领导和直接参与《条例》及两个《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并具有丰富经验的有关专家授课。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选派人员参加。
一、培训内容
(一)《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两个《标准文件》解读、应用与实务
(二)《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解读;
(三)招投标采购的实务管理
(四)招标投标监督与稽察实务及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各单位从事投资决策、纪检监察、项目开发、招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审计、法律等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招标代理、项目管理机构相关人员;备考全国招标师考试人员。
三、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2年4月20日—25日(20日全天报到) 地点:长沙
时间:2012年5月18日—23日(18日全天报到) 地点:西宁
时间:2012年6月 8 日—13日(8日全天报到 ) 地点:青岛
时间:2012年7月 6 日—11日(6日全天报到 ) 地点:呼和浩特
时间:2012年7月27日—8月1日(27日全天报到)地点:乌鲁木齐
四、相关费用
A:1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费);
B:3980元/人(含培训、资料、场地、专家、食宿、考察费);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
五、联系方式
电话咨询:010-58688353、51522700 报名传真:010-58688352、51338250
联 系 人:闫建丰18618262576 报名邮箱:ztbjypxzx@163.com
附 件:报名回执表(点击下载)
中国招投标教育培训中心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