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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白云区财政局“三举措”扎实做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日期:2021-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服务保障能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白云区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以完善采购品目、加强监管职能、依法处理投诉“三举措”,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为各职能部门提供更加优质的政府采购服务。

  一、完善采购品目,提高采购效率

  依托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电子竞价平台,结合具体政府采购工作实际,不断完善采购品目,白云区财政局近年来陆续增加了办公电器及配件和工程造价审计服务的采购品目,2021年5月,又增设了政府“投转固”项目的评审和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核算服务两项服务采购品目,目前已基本满足各个部门的采购需求。通过平台采购,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简化采购程序,节省了采购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提高了采购效率。2021年上半年,完成采购审批470项,采购预算金额624.7万元,实际采购成交额为429.76万元,节约资金194.94万元,节约率为31.21%。

  二、加强监管职能,探索采购新方式

  加强财政在政府采购中的监管职能,白云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采购审批制度,严格遵循“无预算则无采购”和财政事先审批原则,严审采购方式、严防拆分行为,保障区政府采购合法合规。为优化采购流程,积极探索政府采购新方式,根据有关政策和地方实际制定了《白云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备案表》及实施文件,简化流程,再次减少政府采购申请时间,提高采购效率。2021年上半年通过区财政局备案项目51项,采购预算金额18670.6万元。

  三、依法处理投诉,维护营商环境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制度,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白云区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处理区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供应商投诉案件,保障政府采购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上半年,白云区财政局共处理供应商投诉2起,充分保护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货商作为社会监督的权利,也依法保护了供应商的权益,同时维护了政府采购环境的公开和透明,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