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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税务扎实推进政采“四项建设”

日期:2022-08-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以下简称陕西省税务局),聚焦采购人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体系建设、管理模式建设、内控机制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方面,陕西省税务局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省局机关政府采购各部门职责和工作规程、目录外限额标准下采购事项管理办法、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增强政府采购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二是优化内部流程。制定并规范了预算立项、采购意向公开、需求管理、委托代理、专家论证、合同管理、履约验收、款项支付、质疑投诉处理等16项内部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最新政策的配套衔接。三是制定文书范本。全面梳理采购预算编制、意向公开、需求调查和编制、需求及采购实施计划审查、合同执行、履约验收等重点工作环节,制定了十大类表格和13个文书范本,进一步夯实了政府采购工作基础。

在推进项目标准化管理方面,陕西省税务局明确要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过程管理。一是抓严前端采购需求管理。注重采购前端的需求调查,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抓住采购需求重点环节,会同需求部门研究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文件,聘请外部专家对所有公开招标的项目进行标前论证,有效提高了项目采购的科学性、实效性和竞争性。二是抓实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双审查”。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实行政府采购工作组审查、领导小组审定“双审查”工作制,在采购活动开展前化解风险事项。三是抓牢采购过程标准化管理。结合在数字化背景下智慧税务发展要求,从工作任务、工作职责、标准要求、流程控制、制度依据、成效评估六个方面建立采购“标准化”指标模版、绘制《采购工作标准化流程图》,将采购工作标准量化,实现采购工作过程可控、结果可评、违纪可查、责任可追的“标准化作业”。四是抓紧后端合同履约管理。建立联合验收机制,确立需求部门的合同履约验收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重大项目验收,并防止出现履约风险。

在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方面,陕西省税务局从防范风险的角度出发,将内外部风险防控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一是坚持采购集体决策机制。坚持采购领导小组、工作组、采购部门“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和集体研究决策机制。二是构建内控监督“五项机制”。加强政府采购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实行重大采购项目专家论证制、业务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集体审查制、采购专题会议集体研究制、采购文件法律审核制、采购事项纪检组备案制“五项机制”,形成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防范有力、监督问责严格的一体化内控监督机制。三是强化内外部监督检查。以巡视审计、信息化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对省局机关近5年的300多个采购项目进行梳理,查找采购工作的关键点、薄弱点、风险点,针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整改,不断加强重点环节监控管理,以内外部监督管理促采购质效提升。

在推进项目电子化管理方面,陕西省税务局稳步做好“税智采”1.0推广应用工作。同时,为提升采购质效,该局认真做好网上采购工作。严格遵守税务网上采购交易规则,认真开展协议批量、在线竞价、网上超市采购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市县局依法依规开展网上采购工作。今年1—7月,全系统网上采购金额达5400万元,同比提高8个百分点。此外,该局还积极探索互联互通和大数据应用,为采购监督决策提供支持。